问题 | 父母可以陪同申请公租房吗? |
释义 | 公租房使用需签订书面合同,不得转租或借给他人,否则将被取消住房资格。《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了租赁合同的内容和责任条款,监督检查也会加强。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的需腾退。租赁期满需续租的,应提前3个月向政府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低收入家庭,租金根据市场和支付能力动态调整。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租赁补贴。 法律分析 公租房是可以让父母住的,居民申请的公租房可以让直系亲属居住。不过不可将申请的公租房转租或借给他人,这样是违反公租房的规定的,一旦被举报或被查到,则会被取消住房资格以及被清退,而超过半年不住的话也需要腾退,所以不是确实有需求的话最好还是不要浪费公共资源。需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前,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将租赁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向承租人明确说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的监督检查。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对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进行巡查,如果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按照规定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拓展资料:申请公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1、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制订。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2、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员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结语 公租房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资源,其使用和管理都有一系列的规定。申请者应注意,公租房只能由直系亲属居住,不得转租或借给他人,违反规定将被取消住房资格。此外,公租房使用期限超过半年且无实际需求时,也需要腾退。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是必要的,所有权人或运营单位应明确说明承租人的责任和退房情况。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公租房使用的监督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规定处理。对于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的承租人,应腾退公租房,如拒不腾退,可提起诉讼。续租需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公租房需遵守以上规定,合理使用住房并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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