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受到工伤后使用了医保,未报销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凡是工伤保险能报销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都不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赔偿、医疗辅助器具赔偿、伤残赔偿、死亡赔偿。 发生工伤可以按以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 1、自受事故伤害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伤情稳定后,若受伤严重构成伤残的,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4、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