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事案件原始证据主要有哪些
释义
    刑事案件中的原始证据一般会有现场留下的物质与痕迹、与案情有关的书面材料的原件、目击证人所提供的证言。原始证据,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一、同时存在的数个证据哪个更有效力
    有数个证据材料证明同一事实时,法院就要判定其证明力的强弱,一般遵循以下规则: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的证明力;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二、单位出具的证明能否作为证据
    1、符合证据条件的单位证明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
    (1)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因此只要单位证明反映的事实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就应当作为刑事证据来使用。
    (2)单位证明以书面陈述的内容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这也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书证的表现形式。
    (3)某些涉及案情的年龄、职务、价格等问题,无法来用证言解决,仍需要由有关单位以组织名义出具证明来证实。
    2、单位证明作为刑事诉讼证据的范围。
    在刑事诉讼中判断、使用单位证明时应注意的问题。
    (1)要审查单位证明本身是否真实、是否有伪造的可能。为排除有人为了某种目的而伪造单位证明的可能性,可从单位证明的出处、形式、有无印鉴,印鉴是否真实,收集程序是否正常等方面进行审查,防止以假充真,造成错案。
    (2)要审查出证内容是否与案件事实有关。单位证明如和案件事实没有关系,并不能证实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与情节的,则不作为本案的证据使用。
    (3)要审查单位证明的内容是否应由单位出具。单位证明只能就其单位的行政行为、业务活动范围、规章制度以及属于本单位的案件当事人身份等有关内容出具证明材料。
    (4)要审查出具证明的单位是否具备出证资格、其内容是否真实。在使用单位证明时,要审查出证内容是否与出证单位的职能、权限相适应,确认不是伪造和其内容的客观真实,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
    此外,单位证明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外,原则上应由证明的经办人署名,以防在出现差错后便于追究其责任。
    三、哪些事实最高院行政诉讼证据可以直接认定
    下列事实最高院行政诉讼证据可以直接认定: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4、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
    5、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
    同其他诉讼中的证据是一样的行政诉讼证据也由书证,物证,视听证据以及证人证言、勘验和现场笔录,鉴定结论的等分类。所以在清单上要将具备这几项的证据类型注意按照名称,内容,分数,备注等进行填写,具体如下:
    1、书证证据可为证明资料,书信形式的书面证据,以及罚款通知单等;
    2、物证证据,例如在商品制作中参杂的不合格原料样本等;
    3、视听证据可以是根据案件相关事实进行的录音和视频制品以及电脑中的数据等;
    4、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都是可以作为证据写在行政诉讼证据清单中的;
    5、鉴定的结论和勘验,现场笔录都是作为证据的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17: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