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有哪些影响 |
释义 | 营改增增加企业税负。在概预算按照营改增重新调整之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的高低并不会影响企业的税负,因为业主付款是按照裸价加上税费支付给承建单位的,裸价是承建单位的收入,业主支付的税费是承建单位的销项税并不进成本,不管销项税额按照多少收取,跟业主结算是不变的。 一、营改增范围及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后,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就改为征收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而此次四大行业营改增,涉及纳税人规模更大。税率设置: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新增税率是按照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依据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的。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此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二、企业筹划都存在哪些误区 存在下列误区:误区之一: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和税务局兜圈子,就是想尽办法将税收减少到最低。如某从事生产加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17%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厂前有一商店(独立核算)从事购销业务,属小规模纳税人,适用4%的征收率;该商店的销售收入中有一部分是销售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所得。企业向商店提供产品,已构成销售,其销售收入应按17%缴纳增值税,但是企业却按照商店4%征收率缴纳了税款,这样从低税率缴税,造成了国家税款流失。企业有意识地利用收入划分不清,违反税收政策,以达到少纳税的目的,这种方法不叫税收筹划,而是虚假的纳税申报。误区之二:纳税筹划是会计人员做账的事情,与经营无关。有的纳税人认为,税收和经营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概念,只要请一个好会计,通过账目间的相互运作,就能够少纳税。纳税人更多的看重管理会计,看重会计核算,而对与之密切联系的税收筹划,会计却是不以为然。这也是对税收筹划的错误认识,因为税收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与经营息息相关。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适当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把经营项目放在国家鼓励的产业上,既有利于企业的微观发展,又达到了降低税负的目的,这才是税收筹划的根本所在。我们欢迎这样的税收筹划,也希望通过税收筹划,尽量减少纳税人的纳税成本,提高纳税人的经营管理水平,希望纳税人走出税收筹划误区,尽快提高纳税水平。误区之三:借纳税筹划之名,行虚假筹划之实。一些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采取了一些有悖于税收政策的手段进行所谓“筹划”,结果不仅背上了偷逃税款的罪名,还要受到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结果是节税不成,损失惨重,真是“得不偿失”。 三、建筑行业税率是多少 建筑业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税率为11%,建筑业“营改增”,涉及建筑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施工企业的实际税负很可能会增加:一般纳税人采用基本税率加低税率模式;小规模纳税人采用征收率模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税率-(材料+劳务支出)*税率销项税额计算很简单直接,即建筑业务的主营业务收入乘以税率(11%);进项税额的计算相对繁琐,是企业支付分包、材料、设备、办公用品和劳务款项时说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税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