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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和我一起干活的人被工地撞死了我有责任吗
释义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被工友误伤的,是属于工伤的情形,工伤赔偿责任一般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承担,误伤者一般不承担责任的。
    一、在工地受伤了,怎么赔偿
    对于在工地受伤了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属于工伤的,其劳动者是可以向其劳务公司、总包公司或者是分包公司要求其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赔偿其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费、误工费以及营养费等费用。因为各地区的赔偿标准不同。因此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以其本人工资为基数。
    二、已经获得民事赔偿的情况下,是否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反过来说,单位也不能因为受伤职工享受了民事赔偿,而免除了自身的义务。
    三、外包发生工伤由谁负责
    工伤保险的主体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支付保险费,劳动者不承担保险费。工伤职工是工伤保险的受益人以及工伤保险法律关系的受益人,是权利的法定主体,工伤保险的保险人是社保基金组织,保险费按照法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基金。职工因工伤保险受伤后,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按照受伤职工的工伤情况,依照工伤保险法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金。此外,由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经济赔偿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仍然是赔偿义务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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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8:2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