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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需要带的材料
释义
    起诉离婚需要带的材料:1、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户口本;4、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起诉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以下必备材料:
    (一)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四)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五)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诉讼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要带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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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2: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