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介绍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释义 | 民间借贷介绍人,一般仅起联系、介绍的作用,因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介绍人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则不论是通过口头或文字表示,都应当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 一、发展党员,必须由几名什么党员作为介绍人 两名正式党员。理由:由什么人作为入党介绍人和介绍人什么人入党,是十分严肃、慎重的事,党章要求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一是为了使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更加全面、客观,避免片面性,有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二是不致因一名入党介绍人的变动而影响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 二、出纳担保书约定不明有效吗 如果出纳担保书担保期间约定不明,则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期限过期的,担保人不需要再对债权承担法律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应当在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旦保证期间届满,其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欠钱起诉的时效性多久 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超过诉讼时效的也可以起诉,也应当受理,但若被告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则丧失胜诉权;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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