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各企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各企业不得以“预留房源”为名,违规收取“茶水费”等除定金和购房款以外任何名目的费用。若违反规定,将被指控的罪名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本罪的数额较大是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数额巨大是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是三百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