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整治房地产乱象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一是打击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二是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三是打击从事违规销售、变相加价、一房多卖、霸王条款、价格欺诈以及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四是打击发布不实房源和价格信息、进行不实承诺等欺骗、误导购房人的虚假房地产广告。 一、二手房交易流程有哪些呢 二手房交易流程: 1、评估:到市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评估手续,根据房屋年龄、楼层、地段确定评估价格,一般低于房屋市场买卖价格; 2、资金监管:需要贷款的首付应存入房产局指定账户。现金买房的可以自愿监管房产局的资金,但资金监管金额不能超过评估价格; 3、银行贷款审批:贷款客户凭房地产交易核心提供的贷款房地产评估报告或中行指定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向建行或中行、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贷款,买卖双方夫妻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购房协议、买方夫妻收入证明; 4、担保公司担保:经批准的贷款由买方和银行签订,并向房地产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5、银行贷款:银行根据担保合同将资金拨入房产局资金监管账户; 6、到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7、买方领取产权证,卖方向房产局领取款项。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照项目委托具有房地产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测绘,测绘结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所有权登记。 二、房屋租赁诈骗规定有哪些 (一)房屋租售中介实施的诈骗,采用欺骗手段截留客户资金,将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利用为购房人代办银行贷款之机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冒用购房人的身份证件,将银行发放的贷款占为己有。公布虚假房屋租赁、销售信息,与客户签订租房、购房合同,骗取客户中介费及定金。(二)房地产开发商或个人在预售、出售房屋时,隐瞒房屋已抵押或已出售的事实,采取一房多卖的方式骗取他人购房款。(三)虚构商铺等房产投资项目,以承诺高额返租收益为诱饵,诱骗投资者进行投资骗取投资款。(四)以能够帮助购买回迁房、单位房等低价房为名,虚构房源,诈骗他人购房款。(五)通过伪造房产证、身份证等手段,假冒房主身份,与他人签订房屋租赁、买卖合同,诈骗他人租金、购房款。(六)隐瞒门面房即将拆迁的事实,虚假发布“门面房转让”的信息,将门面房转租给他人,骗取租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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