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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租赁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释义
    在签署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查看出租方的证件和资信情况、租金支付能力和社会诚信状况;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在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的情况下,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有些特定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应当事前办理好报批核准登记手续;在房屋租赁期内,如果出租方发生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承租方应当注意如何补救以及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在房
    法律分析
    在签署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在签署合同之前,承租方应首先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如果没有房产证,承租方应查看出租方是否有房屋买卖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等相应手续。出租方要审查承租方的资信情况,租金支付能力,社会诚信状况。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4、有些特定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应当事前办理好报批核准登记手续。例如专业性的市场,开办单位要对外大量分别出租摊位,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应当事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市场登记证》,只有领了《市场登记证》方可对外招商宣传及出租,这一点也是承租人应当注意的。
    5、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6、还要注意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怎么办
    签租房合同后,存在违约的行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如果因此产生纠纷,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结语
    在签署租赁合同时,承租方应当注意的事项包括查看出租方的证件、审查出租方资信情况、审查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了解房屋租赁合同中特定内容的报批核准登记手续、在房屋租赁期内关注公司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了解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否可继续居住使用房屋、注意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去世后家庭成员的居住权、了解合同中的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时间、明确约定租金的逾期支付责任和违约责任。如果违反合同产生纠纷,可以协商处理或直接提起诉讼。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和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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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3: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