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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释义
    房屋租赁是房地产交易行为的一种。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可分为公房租赁合同、私房租赁合同和公房转租合同。公房租赁合同的特点是租期不固定,租金标准由政府统一规定。私房租赁合同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中必须注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交付方法、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转租的约定和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是房地产交易行为的一种,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住宅租赁合同中按照出租房屋所有权的不同,可分为公房租赁合同、私房租赁合同和公房转租合同。目前公房租赁合同的特点一般具有不约定固定期限的租期,租金标准由政府统一规定;而私房租赁合同的内容则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必备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当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对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来讲,如果是当地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如果是外来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公安部门发的暂住证;企业事业单位须持有《营业执照》;非企事业单位的其他组织如机关、团体、部队等须有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有效证件。房地产租赁当事人必须符合上述资格限制,才能签订租赁合同。
    2、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
    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对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价值或是用于居住或是用于商业目的,因此房屋处于适用的状态是对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这是一旦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发生纠纷时区分双方责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内的毁损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碍了承租人依约使用房屋时,出租人还有义务修缮房屋,这些补救措施的标准通常应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状况。
    3、租赁用途。
    即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由于租赁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赁价格也会不同,所以,租赁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必须定清写明的问题。
    4、租赁期限。
    写清租赁期限的意义是:
    (1)期限届满,承租人有义务将原房屋退还出租人;
    (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应当有"必须收回"的理由,并且征得承租人的同意,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
    (3)因买卖、赠与或继承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如原租赁合同未到期,则原合同对承租人与新房主继续有效;
    (4)承租人为一人时,如其在租期内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办理更名手续。
    5、租金及交付方法。
    私有房屋租赁,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租金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不得任意抬高。
    租金的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体日期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6、修缮责任。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指的是出租人在整个出租期间对房屋有进行必要修缮的义务。所谓必要即指:房屋必须使承租人能够依双方约定使用并收益。修缮的范围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属于出租人修缮范围的设备。共有房屋的修缮应由房屋共有人共同负责,合理分担修缮费用,不得互相推诿。承租人应协助出租人检查、修缮所承租的房屋。出租人确实无力修缮的,可与承租人协商,由承租人垫款修缮;出租人如不在本市或拖延不修的,经所在地房管部门勘察,确需修缮的,可由承租人代修。修房的垫款和代修的费用,可以抵扣房屋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的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8、转租的约定;
    9、违约责任。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有下列行为,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的。
    要续租怎么办?
    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关于押金
    房客通常不会像对待自己的财产一样爱护那些租来的东西。所以,押金就是对租房人的一种制约。
    押金的金额一般是两个月的租费,这是因为:
    (1)如果租房者付不起一个月的租金,房东可以从押金中抽出这个数额的钱。
    (2)如果在租用到期时,有任何重大的破损发生,房东可以使用剩余的押金作补偿.
    为防止到退房时双方对房屋的原始状态有分歧,租房者应该在租约签订之前做好预防措施。应该好好看看整个房间,检查任何可能有问题的地方。
    以下是一些必须仔细察看的地方:
    *门锁:它们是否易于开启?房东是否在上一个房客搬走后更换了门锁?
    *烟雾报警器:房间里有没有?是否工作正常?
    *墙壁:有没有记号、凹痕、划痕、裂缝等等等?
    *管道:有没有生锈?
    *漏洞:厨房的水槽底下、前门的边上、天花板、以及整个浴室,检查这些地方是否漏水。
    *瓷砖:有没有脱落?形状有没有受损?
    *门:油漆是否均匀?有没有记号、凹痕、划痕、裂缝等等等?
    *地毯:是否褪色?有没有污点?
    *涂料:是否平滑?有没有剥落?
    任何在将来会带来问题的地方都应该被记录下来。最佳方法是把这些地方都拍下来,并对所有的照片进行描述,然后房东和房客分别在记录上签名并标明日期。在签订租约前,应该要求房东写下他是否退还押金的各种条件。
    拓展延伸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订立的租赁房屋的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包含一些必备条款,否则该合同将无效。其中最重要的必备条款包括:房屋地址、房屋面积、租赁期限、租金金额、押金金额、房屋用途、房屋交付标准、维修责任、解约条件、违约责任等。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未采用书面形式,则该合同仍然有效,但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
    另外,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包含了非必备条款,则这些条款在双方达成合同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中包含的所有条款,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结语
    房屋租赁是房地产交易行为的一种,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根据房屋所有权的不同,公房租赁合同和私房租赁合同有不同特点。公房租赁合同的特点是租期不约定,租金标准由政府统一规定;私房租赁合同的内容则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中必须注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交付方法、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转租的约定和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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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3: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