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能否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
释义 |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如果一方有侵占、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另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治疗,但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那么夫妻可以分割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上述行为,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或不同意分割共同财产的,分割财产的诉讼可以提起。 法律分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如果一方有侵占、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而另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治疗,但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那么夫妻可以分割财产。 一、民法法规关于婚内财产分割问题 婚内财产分割之诉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除此之外,婚内请求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婚内转移财产怎么认定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等行为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认定婚内转移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结语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如果一方有侵占、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另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治疗而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可以分割财产。根据民法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内财产分割之诉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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