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台婚生随父母出生登记办理方式? |
释义 | 律师分析: 烟台婚生随父母出生登记办理方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及时向新生儿父 (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户口管理规范》 第九条 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特殊规定除外。 第十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其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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