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威海市出生登记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母婴出院结帐单 3、身份证 (1)父母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 (2)领证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 4、计划生育服务证 二、威海市出生登记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