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行政领域,当行政机关作出不利于当事人的决定或者裁决时,当事人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那么哪种方式更容易获胜呢? 首先,行政复议相对于行政诉讼,程序更为简单,时间更短,成本更低。其次,行政复议是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重新审查,界限相对较宽,适用于较为简单的案件。最后,在行政复议程序中,行政机关可以自行修改作出的行政行为,这样对当事人更为有利。 然而,行政复议也有其限制性。当行政机关不予改变原决定的时候,当事人需要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争议。另外,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较短,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否则将面临无法申请复议的风险。此外,如果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可能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当事人需要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对于行政争议,当事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