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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形下专利人可申请行政复议?
释义
    法律分析:以下情形专利人可申请行政复议:
    1、不接受专利局的专利申请;
    2、对专利局确定的申请日有争议;
    3、对专利局不确认其优先权不服的;
    4、对专利局决定按保密专利申请或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专利申请的;
    5、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延误有关期限,视为撤回或者放弃专利权,专利权终止后,要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专利局不恢复的;
    6、专利权人不服专利局强制许可的决定;
    7、专利代理机构对专利局撤销其机构的处罚不服的;
    8、专利代理人不服专利局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
    9、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认为专利局作出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提供专利基础数据,定期出版专利公报,促进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
    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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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8:5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