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学生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且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凭相关证明安排一户子女就近入学。”根据你所说的上述条件,你的孩子应该属于第二批入学对象。...不过还是咨询当地户籍管理处最准确 法律依据: 《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镇戚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慧指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前旅配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