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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型企业缴社保的利与弊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出面调查,结果如果企业单位没有正常的给员工来缴纳社保,那么就要无条件的来给予补缴相应的社保待遇,所以说作为企业单位来说,不交纳员工的个人社保,实际上还是需要来进行补缴的,甚至来讲,如果说拖欠的时间过长,那么就会产生滞纳金的费用,那么这个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已经由企业单位来承担,甚至来讲劳动仲裁部门可能还开出罚单,那么这个罚金也需要企业单位来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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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4: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