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主和不是户主的区别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对户口登记及何谓户主界定标准,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在权利义务方面,户主和其他家庭成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只是在有其他公民拟迁入本户时,派出所需要户主出具同意迁入证明书,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区别。 户主应是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户主不是所有权人,两者法律地位不同,对房屋的权利也不同。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