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法典,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伤害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属于一方的财产。如果父母赠与个人财产,该财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赠与双方,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其父母明确表明赠与其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财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是双方共同获得的赠与,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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