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邀请的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本文讨论了两个问题,一是某些项目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这些项目具有技术复杂性、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二是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根据第七条规定,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在审批、核准项目时对前述情形进行认定,其他项目则需由招标人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认定。 法律分析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拓展延伸 招标邀请的范围及要求分析 招标邀请的范围及要求分析是指对招标活动中的范围和要求进行详细分析和解读。在招标过程中,范围指的是招标方对参与招标的对象或项目的限定范围,包括所涉及的行业、地域、规模等方面的要求。要求则是招标方对参与招标的对象或项目所提出的具体条件和标准,包括资格要求、技术要求、经济要求等。通过对招标邀请的范围和要求进行分析,可以帮助招标方和投标方更好地理解和满足招标的条件,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时,也有助于投标方评估自身的符合度,提高中标的机会。因此,招标邀请的范围及要求分析对于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参与方的合作非常重要。 结语 在进行招标活动时,招标邀请的范围及要求分析至关重要。范围和要求的详细分析可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时也有助于投标方评估自身的符合度,提高中标的机会。然而,对于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的项目,可供选择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此外,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也是一个问题。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审批、核准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对这些情形进行认定。招标邀请的范围及要求分析是确保招标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对于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合作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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