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应向哪个部门寻求解决? |
释义 | 民事纠纷调解的顺序是先找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再找派出所,最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纠纷需先到劳动局或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除离婚、收养和能即时履行的案件外,人民法院可不制作调解书,而是记入笔录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功或一方反悔,法院应及时判决。 法律分析 民事纠纷调解先找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解决。 如果,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没能调解好,可以找当地派出所解决,还是解决不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为先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再当地派出所,最后找法院。但是如果是劳动纠纷,需要先到劳动局或是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民事纠纷可以双方自己协商,达成和解,这时候不需要借助第三方。和解不成可以找居委会调解,签订调解协议,双方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就可以。调解不成功的,可以双方约定去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处理较快,一裁定终局,仲裁委员会会下仲裁裁决书。最后还可以走诉讼的道路,找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这样比较耗时间。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结语 民事纠纷调解的程序是先找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解决,如无法解决可找当地派出所,再不行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纠纷需先到劳动局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法院在事实清楚、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达成的协议需双方自愿且不违法。调解书由法院制作,内容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调解结果。民事纠纷可自行协商和解,如不成可找居委会调解,调解不成功再去仲裁委员会,最后可走诉讼程序。某些案件调解达成协议时无需制作调解书,需记入笔录并签名或盖章,具有法律效力。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未送达前一方反悔,法院应及时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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