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但有几种情形例外: 1、首次申领 居民身份证 的;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常住 户口所在地 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 不良信用记录 人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法律客观: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