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异地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主旨是:工作地、暂住地就近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即可办理,费用方面,异地换领收取20元工本费,异地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收取40元工本费,办理临时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法律分析 一、工作地、暂住地就近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即可办理。 二、办理费用: 1、对异地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2、对异地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3、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拓展延伸 身份证遗失或损坏时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当您的身份证遗失或损坏时,您需要尽快办理补办手续以确保您的身份证有效。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等。公安机关会核实您的身份信息,并填写补办申请表。随后,您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办费用。一般情况下,补办身份证的时间需要几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后,您可以领取新的身份证。请注意,及时报案遗失身份证可以防止身份信息被滥用。记住妥善保管好您的身份证,避免遗失或损坏带来的麻烦。 结语 请您及时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确保身份证的有效性。前往户籍管理部门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支付相应费用。办理完成后,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身份证,避免遗失或损坏带来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