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权保护的期限 |
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具体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第三十七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第三十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3)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一、商标权的主体是什么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主体有如下5种人: 1、企业、事业单位:企业必须是依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社会团体:即提供服务或经核准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商品的需要使用商标的社会团体。 3、即依法取得工商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体工商业者。 4、个人合伙。 5、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其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与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 综上所述,按现行商标法律规定,外国的(含大陆境外的)自然人可以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而中国的自然人目前暂不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可以被许可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的认定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 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 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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