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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权的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释义
    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各国的商标法,一般都规定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家规定的短些,多则二十年,少则七年,大多数是十年。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计算应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所谓核准注册之日,即是核准注册公告之日。应注意,如果有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一、商标权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两种: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1、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二、终止情形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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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4: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