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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止专利侵权诉讼是什么意思
释义
    法律分析:专利侵权诉讼中止,通常是指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对原告的专利提起无效宣告程序,而请求法院中止专利侵权诉讼,以等待无效程序的结果。如原告的专利被无效,则原告丧失权力基础,专利侵权诉讼也无需再继续进行下去。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我国对发明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采取不同的审查方式,只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权利基本稳定,而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则不进行实质审查,权利稳定性相对较弱,同时专利授权复审和专利侵权分属行政和司法程序,法院无法对涉案专利是否具备专利权授予的条件给出结论。由于专利无效程序的时间长,导致专利侵权诉讼的审判周期拉长,不利于专利权人维权。因此在目前司法实践操作中,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通常不中止诉讼,但经审查认为有必要中止诉讼的除外。
    一、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
    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2、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后,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应当通知被告如欲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须在答辩期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专利权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在裁定中止诉讼的同时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或者采取其他制止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被告在答辩期间未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而在其后的审理过程中提出无效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发明专利侵权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符合上述情况的,法院应作出裁定中止诉讼。诉讼中止的裁定作出后,由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恢复后,不必撤销原裁定,从法院通知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诉讼中止前进行的一切诉讼行为,在诉讼程序恢复后继续有效,诉讼时效的中止中如果不可抗力未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有效。
    二、外观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哪些
    外观专利侵权判定标准如下:
    1、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
    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
    《专利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能够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被控侵权人也能够主动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第六十七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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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7:4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