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以“不告知”为由,拒赔了我的息肉手术费用,他们这样的做法是否违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时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否则其行为将被认定为违法。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相关情况,保险公司有权以“不告知”为由拒赔。但是,如果被保险人未告知的事项与保险事故无关,或者保险公司已经了解到该事项,且在核保时未提出异议,则保险公司不得以此为由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明确告知的风险承担责任。 2.《保险法》第二十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告知义务,致使保险人不能确定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家族病史、职业、工作场所、交通工具、保险记录等事项提出询问,应当在投保单或者其他书面文件中载明。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标的或者风险状况,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以“不告知”为由拒赔被保险人的手术费用,如果被保险人未告知的事项与保险事故无关或保险公司已知晓该事项,且在核保时未提出异议,则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是违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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