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时需告知理由。保险合同中应当约定的理赔条款,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处理保险金给付事项,并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说明理赔手续和应当提供的证明文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循公平原则,采取合理行动和预见措施,维护合同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法律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有权获取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经营者不得以虚假宣传、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保险人未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致使被保险人、被保险财产的受益人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时,应当告知具体的理由,并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的理赔条款必须依照合同执行,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则需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果保险公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被保险人可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