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书下来了,被告不执行怎么办 |
释义 | 法院判决书下来了被告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的财产。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概念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 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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