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什么文件? |
释义 | 离婚手续办理需要携带户口本,务必记得带上。准备好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受理后领取《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冷静期满后30日内,双方共同申请,本人亲自到场领取离婚证。 法律分析 需要携带户口本,一定记住要带着。 1、准备好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一式三份的书面离婚协议,去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受理后发给《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2、冷静期满后30日内双方共同申请。 3、双方共同领取离婚证。 4、均需本人亲自到场。 拓展延伸 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文件? 离婚手续需要准备一些重要的文件。首先,您需要准备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您和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次,您需要提供结婚证的复印件作为离婚的证明。此外,您还需要准备户口本复印件,以证明您和配偶的户籍情况。如果有子女,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和监护权协议书。此外,财产证明文件也是必要的,包括房产证、车辆证书等。最后,如果有共同负债,还需要提供相关债务证明文件。请注意,具体所需文件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结语 离婚手续需要携带户口本等重要文件,请确保带齐。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文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领取《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双方需共同申请,冷静期满后30日内办理,最后共同领取离婚证。务必本人亲自到场。具体文件需根据地区和情况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律师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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