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能随便给人看吗 |
释义 | 保险合同通常涉及被保险人的身份信息或组织信息,此部分属于隐私信息,为了防止不必要的信息泄露,建议不要随意将保险合同向无关的人展示。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合同应到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保险合同应到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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