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创业培训补贴办理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成都创业培训补贴申请条件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也符合条件。补贴标准是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五类人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 法律分析 成都创业培训补贴申请的条件包括以下五类人群: “五类人员”: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 二、成都创业培训补贴办理的法律依据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 五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五类人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拓展延伸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放创业培训补贴的通知》(成办发〔2019〕23号),符合以下条件的人群可以申请成都创业培训补贴: 1. 具有成都市户籍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注册的企业; 2. 企业主或企业法人; 3. 毕业2年内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以上、毕业5年内具有研究生学历(含)以上的人员; 4.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5. 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 因此,符合以上条件的人群可以申请成都创业培训补贴。 结语 成都创业培训补贴申请的条件包括以下五类人群: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办理法律依据为《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 法律依据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9-03-02)\t第四十一条\t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社会审计机构依法进行审计,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12-29)\t第五十三条\t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分立、合并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9-03-02)\t第五十三条\t中外合作办学者虚假出资或者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处以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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