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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高铁乘客行李意外砸伤他人,责任归属何人?
释义
    火车行李跌落责任:若变速导致,行李主人与火车管理方共同承担;若行李未放稳,行李主人承担责任。高空抛物违法:未伤人者可受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可拘留5-10日并罚款500元以下。高空抛物罪构成要件:从高层建筑抛物且严重,造成人员伤害和重大财产损失。依据民法典1167、1168条,侵害他人安全的侵权行为应承担责任,共同实施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是由于火车行驶途中的异常变速导致行李跌落,则由行李主人和火车管理方一起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行李主人没有放置稳当,则由行李主人承担责任。
    高空抛物如果未伤人的,可以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我国法律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高空抛物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空抛物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观要件是从高层建筑中抛物并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情节严重应当是造成了人员伤害及重大财产损失;
    2、犯罪主观方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犯罪,如果是过失犯罪,则处罚相对于故意会轻一些。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拓展延伸
    高铁乘客行李意外砸伤他人,如何确定责任归属?
    在高铁乘客行李意外砸伤他人的情况下,确定责任归属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需要考虑行李的安全性,乘客是否妥善携带行李并遵守相关规定。其次,需要调查行李砸伤他人的具体情况,例如行李的重量、砸伤程度等。还需要考虑行李的放置位置,是否符合高铁的安全要求。同时,乘客是否有过失或疏忽行为也需要评估。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以上因素进行综合判断,确定责任归属。各地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结语
    在确定高铁乘客行李意外砸伤他人责任归属时,需考虑行李安全性、乘客行为及相关法律规定。若由火车异常变速导致行李跌落,行李主人和火车管理方需共同承担责任;若行李未放稳当,行李主人独自承担责任。高空抛物未伤人者,可依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处5-10日拘留并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高空抛物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确定高空抛物罪构成要件包括从高层建筑抛物且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害和重大财产损失。行李砸伤他人责任归属需综合考虑行李安全性、乘客行为、法律规定等因素,并依据当地法律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九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二节 运 输 凭 证 第一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时,行李票可以包含在客票之内或者与客票相结合。除本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外,行李票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
    (二)需要声明托运行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利益的,注明声明金额。
    行李票是行李托运和运输合同条件的初步证据。
    旅客未能出示行李票、行李票不符合规定或者行李票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在国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而不出具行李票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在国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而不出具行李票的,或者行李票上未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声明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修正):第二章 铁路运输营业 第十七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一)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
    (二)未按保价运输承运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额;如果损失是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可以向保险公司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可以办理保价运输,也可以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还可以既不办理保价运输,也不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办理保价运输或者货物运输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修正):第二章 铁路运输营业 第十八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包裹、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或者包裹、行李中的物品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
    (三)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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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5: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