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质量投诉需要提供证据以证明建设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而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验收文件、施工合同、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现场勘察笔录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档案,记录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验收文件、施工合同、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现场勘查笔录等有关质量管理的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已经竣工的建设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督,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依法做出处理结论,并及时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四条: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责,保证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由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不满意,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