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民法典中继承父母遗产房需哪些手续 |
释义 | 《民法典中继承父母遗产房的手续及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确保房屋归继承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效力和登记机构的职责。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申请人需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继承或受遗赠的材料等必要材料。如果不动产买卖合同需要备案,申请人还需提供经备案的买卖合同。以上是对继承父母遗产房手续的简要概括。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继承父母遗产房需哪些手续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继承父母遗产房后,继承人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登记后房屋归继承人所有。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结语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规定,继承父母遗产房的手续相对简单明确。继承人可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完成登记后房屋便归继承人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和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否则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继承父母遗产房的登记需提交相关材料,如不动产权属证书、继承或受遗赠的材料等。如果涉及到买卖合同,还需要提供备案的买卖合同。因此,在办理继承父母遗产房过户登记时,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准备相关材料并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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