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是平等自愿的协议,双方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果一方私自修改合同条款,未经对方同意,该条款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1. 《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修改或者补充合同,未经对方同意的,对方可以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 2. 《合同法》第十一条:合同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3.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五条:合同的订立应当实现平等自愿原则,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损害对方利益。 因此,如果合同条款修改未经对方同意,该条款是无效的,双方应当以原合同条款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