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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信用卡诈骗罪一般犯罪的行为包括哪些
释义
    1、捡拾他人的信用卡在特约商户消费、在银行或柜员机上支取现金。
    2、冒用代为保管的他人信用卡在特约商户消费、在银行或柜员机上支取现金。
    3、发现他人将信用卡遗忘在自动取款机中,不退卡,继续进行取款或者转账。
    4、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通过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进行消费和转账。
    5、冒用他人非法转手的信用卡。
    6、特约商户的工作人员在顾客用信用卡消费结算时,私下重复刷卡,非法占有信用卡资金。
    一、未成年银行卡可以取钱吗
    只要会取可以取。银行卡的作用有:1、消费。持卡人可根据发卡银行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在特约商户购物或支付劳务费,通常出示银行卡并输入预留密码,或出示身份证件,就可代替现金支付。2、存取款、汇兑。持卡人可利用银行卡办理存款、取款(包括异地、跨行取款)和汇款业务。
    二、欠信用卡会查封父母房子吗
    拖欠信用卡不会查封父母房子,但有证据证明该房产的实际出资人是当事人除外。信用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信用卡的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费者可以到特约商业服务部门购物或消费,再由银行同商户和持卡人进行结算,持卡人可以在规定额度内透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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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2: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