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是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 判处无期徒刑 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因此不是一直坐到死。《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规定》对 无期徒刑减刑 有如下情形: 无期徒刑罪犯 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八条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