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下列人员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1、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公诉案件的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2、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