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定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周期的方法 |
释义 | 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残疾辅助器具的最长赔偿年限问题缺乏明确规定,裁判标准不一。一些法院按照不超过二十年的标准计算,而另一些法院按人均寿命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符合我国国情,但配置机构意见只能参考,需要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一般来讲,残疾辅助器具的赔偿年限最高不能超过20年,年龄较大的受害人的赔偿年限应适当降低,以实现公平赔偿。 法律分析 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残疾辅助器具的最长赔偿年限问题,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裁判标准不一。有的法院比照残疾或死亡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不超过二十年的标准计算,有的法院按人均寿命计算。 1.残疾器具费赔偿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符合我国国情 目前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最详细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三十二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人身损害赔偿不是全部赔偿,而是补偿。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按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的标准赔偿与该司法解释对残疾或死亡赔偿金、后期治疗费等的赔偿原则是一致的。 2.对于配置机构出具的意见,只能作为参照 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二十六条的规定,残疾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赔偿期限和费用标准均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可见,配置机构的意见对于残疾辅助器具赔偿数额的确定至关重要。但配置机构不是法定鉴定机构,司法解释也规定对配置机构的意见只是参照,没有规定必须采纳,因此,对赔偿期限法院应该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些法院明确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比如2006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十条规定:“国产辅助器具费一般参照当地民政企业关于国产普及型的配制费用的标准确定。受害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的,可以支持,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如果能规定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赔偿期限和费用标准均交由独立的鉴定机构来行使,将能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 一般来讲,在人身损害中关于残疾辅助器具的赔偿年限最高不能超过20年,同时,要是受害人的年龄比较大的话,则对赔偿年限也要适当的降低,这样对赔偿的一方才比较公平。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残疾辅助器具的赔偿年限问题尚未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采取不同的裁判标准,有的按照不超过二十年的标准计算,有的按照人均寿命计算。然而,考虑到我国国情,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的赔偿期限符合实际情况。此外,配置机构的意见对于赔偿数额的确定起重要作用,但并非法定鉴定机构,只能作为参考。因此,建议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赔偿期限和费用标准交由独立的鉴定机构来行使,以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实现公平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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