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的分红权和优先认购权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一、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顺序 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顺序为: 1、如果法定公积金不能弥补前年亏损,则在提取公积金之前弥补亏损。 2、先提取当年税后利润的百分之十作为公积金;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要求如何?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同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有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当达到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三、股东的权利包括哪些? 股东的权利包括如下: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者股份的权利; 4、股东知情权; 5、公司剩余财产的盈余分配权和分配权; 6、优先认购公司新资本; 7、建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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