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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予受理是裁定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不服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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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5: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