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是不可以的,因为孩子一人不能单独立户。 当然,如果孩子已经符合独立立户的条件,而且符合房产所在地的户籍政策,那么就可以将孩子的户口单独迁到房产地,否则不可以。我国现在的户口政策虽然有所放宽,但仍然还比较注重”户“的概念,同时,各地对户籍准入也有自己的地方政策。可以将父或母一人的户口连同孩子的户口一起迁至房产地,这样既可以让孩子享受到房产地的政策,也可以保障在原户籍地的相关待遇。 新买的房子可以落在孩子名下,如果孩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孩子本人申请登记,如果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条件】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登记机构所在地面签) (二)卖方(开发商)提供: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加盖公章)及面积表、宗地图、分户图或分割卡(无分割卡的只提供转让合同) (三)买方提供: 1.购房发票; 2.买方本人身份证明,共同共有的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共有关系证明(结婚证和户口簿),其他税收政策请与税务部门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