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一般会在哪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用途一:公积金购房 公积金贷款购房仍然是大多数人的首选,在使用公积金购房时,商业贷款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或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如果购房期间没有贷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减轻一部分购房压力。 用途二:公积金租房 如果短期内不具备买房条件,可以选择利用公积金来租房居住除了支付市场租房房租之外,公积金还可以用来租住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或是配租房,低廉的房租可以节省开支,攒下钱用来置办属于自己的房产。 用途三: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这一用途只适用于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职工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用途四:父母给子女购房别忘了公积金 如果购买的自有住房没有使用住房贷款,那么提取父母的公积金是可以的如果在购房时使用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那么可以在支付首付款后可以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用途五: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如果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那么本人或是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注意提取的金额不超过被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内,以前申请过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用途六:治疗重大疾病可用公积金 这一用途范围广,可以用来解燃眉之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都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包含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但同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应是本人或配偶,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的一年内有效,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中个人承担的部分。 用途七: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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