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还能约定留置权吗 |
释义 | 合同能约定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一、做好的衣服加工人不交加工费怎么维权 衣服做好了,定做人不交加工费的,制衣人可以行使留置权。所谓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可以留置其基于同一债权债务关系而占有的动产,并于法定条件成就时,可以就留置物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留置权具有哪些法律属性? 留置权具有的法律属性如下: 1、留置权是合法的; 2、留置权具有物权性; 3、留置权不可分割; 4、留置权具有从属性,即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 三、哪些情形行使留置权需要通知债权人 下列情形行使留置权需要通知债权人: 1、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宽限期,即当事人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宽限期过后,债权人无需通知债务人即可直接行使留置权,获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当事人未约定宽限期的,债权人必须先确定不少于两个月的宽限期,并通知债务人履行宽限期后债务人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而且不能不通知债务人宽限期,直接变现留置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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