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不可以使用风险代理。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