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几天还能离婚吗 |
释义 | 一、离婚冷静期过几天还能离婚吗 离婚冷静期过了还可以离婚的。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过后的三十天法定期限内未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导致离婚登记申请自动撤回,那么再次想要离婚时,只需要重新再过一般协议离婚的程序即可,不会存在因前一次离婚申请自动撤销导致无法再申请的情况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拓展内容 离婚冷静期30天还是60天 离婚冷静期30天。民法典新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过后还用带户口本吗 冷静期过后还是需要带户口本。冷静期过后,夫妻双方可以正式到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应当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2、结婚证;3、户口本;4、离婚协议书;5、其他要求的材料。带齐相关材料后,到登记机构在工作人员见证下,签好离婚协议书,由工作人员发放离婚证,正式结束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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