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拖欠工资可能面临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同时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离职。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应进行经济补偿,并可能要求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