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用人单位存在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时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当公司拖欠工资了,你是可以直接离职的,根本无需履行法律规定的提前30日告知义务。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在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下你提出辞职,属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只要你去申请劳动仲裁,那你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外,还能够在要求公司支付一笔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